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一标段、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四标段商品混凝土联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JTHBFGS-WZZB-2025-139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一标段、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四标段,建设资金已落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一标段:本工程用地面积约13.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1.7万平米;包括6个单体:1-1#学科组团、1-2#主校门及东侧次校门、1-3#学科组团及办公建筑、1-4#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1-5#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1-6#图书馆,地下室最深3层,地上最高6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四标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145m,包括4-1#校园综合服务与数据中心、4-2#师生活动中心、4-3#食堂、4-4#创新工坊、4-5#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4-6#学科组团、大觉院等。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联合招标采购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注册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1.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本次同类标的供货的合同(不限份数),要求合同含税总金额≥3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
4.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近三年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各种形式披露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交易在有效期内的;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生产厂家位置距离项目地址的运距不超过45公里。
4.4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生产厂家的240生产线不少于(大于或等于)2条。
4.5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6招标人在投标阶段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考察结束后由招标人出具考察结果报告(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至投标方,考察报告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方出具的考察结果报告标注不合格,投标方可按要求整改后邀请招标方进行二次考察并出具考察结果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已过的情况除外。招标人可统筹协调一标、四标项目考察人及考察时间,对于同时参与一标、四标的供应商可组织合并考察。招标方考察小组联系人:崔永康、高志超,联系方式:18622708351、15697933852,考察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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