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基地公司2026-2027年水表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采购一批水表,详见采购清单。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的一批水表(有线光电直读水表、物联网水表、立式旋翼式湿式水表、螺翼式干式水表、水平旋翼湿式冷水表等),用于生活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
(2)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宜昌市秭归县、潜江市广华街道。
(3)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卖方应于15天之内完成物资交货。(少量水表应考虑物流发货,物流费由卖方支付)。
本项目由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采购,根据需求分别与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计划供货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为水表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果为代理商报价,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报价处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DN15-DN25远传水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智能水表(若合同中包含其他设备,则智能水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用户针对产品售后服务评价资料等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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