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九)(朝阳区兰简房街道、平房乡)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JTFZGS-WZZB-2025-009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九)(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平房乡)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为14557.23m,包括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双桥东柳西里铁路小区6、14、18号楼及平房;朝阳区平房乡平房南街甲160号院1号楼及平房。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的工程材料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注册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_100_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1.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本次同类标的供货的合同份数不少于3份(时间!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4.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近三年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各种形式披露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交易在有效期内的;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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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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