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就需用彩钢瓦、镀锌方管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彩钢瓦、镀锌方管采购的相关批复由公司实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彩钢瓦 |
6000*900*0.8mm |
灰色,74块 |
㎡ |
400 |
2 |
彩钢瓦 |
5000*900*0.8mm |
灰色,112块 |
㎡ |
500 |
3 |
镀锌方管 |
100*100*5mm |
5m/根,Q235B |
米 |
150 |
4 |
镀锌方管 |
40*60*3mm |
6m/根 |
米 |
300 |
5 |
镀锌方管 |
40*20*2mm |
6m/根 |
米 |
300 |
6 |
圆钢 |
直径100mm |
Q235B,5m/根 |
米 |
20 |
2、计量方法、结算方式及期限
2.1 计量方法:查点数量。
2.2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结算单价×验收合格数量
结算单价:结算单价=报价单价,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现场测量费、包装费、装运费、过路过桥费、损耗及各种税费的综合单价。
验收合格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在供货结束后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2.3 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自结算签认后提供发票之日起90日内甲方支付当次结算货款的100%。但结算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上述费用的支付均不计利息。甲方按合同签订的银行信息支付货款,若乙方银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转账错误或逾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4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3个月支付。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询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10:00至2025年9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
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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