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一、材料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项目地址 |
需求时间 |
备注 |
1 |
碎石 |
5-10mm |
吨 |
99082 |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大堰乡千丈坑村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164590 |
|||
3 |
碎石 |
16-31.5m |
吨 |
63414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2)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材料。
2.以上报价为含税到工地价格,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贴息费、各种损耗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以及增值税税金等全部费用,供货方履行所需的一切投入(成本)均包含在每吨货物的价款中,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验收的方法:由买方质检员验收,检验合格并由质检员签字认可后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进行验收;若质量及技术要求达不到买方要求,买方有权将货物退回。如存在异议需买卖双方现场封样,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数量以过磅称重方式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监磅,过磅单卖方司机、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生效。买方分批次对进场砂石随时抽检(抽检频次不低于30%)实测含水率,收料员根据实测结果在抽检车次磅单上注明含水率,收料员、物检员、司机三方磅单上签字确认。买方每日根据抽检结果计算当批次平均含水率,平均含水率江砂6%、石屑1%、其他砂4%、卵石1%以内按实际过磅数量签收,如实测平均含水率江砂超过6%,石屑超过1%,其他砂超过4%,卵石超过1%,该批次砂石对账时扣除超过部分后数量验收。如果卖方在供应砂石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人为加水现象,一经查实,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伍万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该月货款对账中扣除),并调整下阶段供货计划或供应级别,相应下调付款比例,同时将该运输车列入黑名单,不允许该车继续为买方运输砂石。如卖方连续发生两次人为加水现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机制砂、河砂滴水成线时要求司机将水沥到不成线时再过磅或者无条件拒收。
(3)材料出厂时,卖方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1】份、产品质量合格证【1】份。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必须为原件,并应加盖卖方单位公章。
5.质量及服务要求: 执行TB 10424-2018、TB 10005-2010和GB/T 14685-2022标准。如颁布新的国标,则参照执行最新国家标准。如有特殊约定,后附技术规格书。
砂性能指标要求
混凝土用砂除应满足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碎石:遵守最新版本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1 |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
JTG/T 3650-2020 |
2 |
《建设用碎石、卵石》 |
GBT14685-2011 |
验收标准:外观质量: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洁净、无树枝泥块杂草。试验室检测值指标应满足颗粒级配,本项目产品所用粗骨料采用二级配(5-10mm)、(10-20mm)
公称 粒级 (mm) |
累计筛余,按质量(%) |
||||||||
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 |
|||||||||
2.36 |
4.75 |
9.5 |
16 |
19 |
26.5 |
31.5 |
37.5 |
53 |
|
5~10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
- |
- |
- |
- |
5~16 |
95~100 |
85~100 |
30~60 |
0~10 |
0 |
- |
- |
- |
- |
5~20 |
95~100 |
90~100 |
40~80 |
- |
0~10 |
0 |
- |
- |
- |
5~25 |
95~100 |
90~100 |
- |
30~70 |
- |
0~5 |
0 |
- |
- |
5~31.5 |
95~100 |
90~100 |
70~90 |
- |
15~45 |
- |
0~5 |
0 |
- |
各项性能技术要求
粗集料的压碎值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30 |
≥C30 |
||||
岩石种类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碎石 |
≤16% |
≤20% |
≤30% |
≤10% |
≤12% |
≤13% |
卵石 |
≤16% |
≤12% |
注: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沈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原材名称 |
检验项目 |
进场全面检验项目 |
进场抽验项目频次 |
质量要求 |
|||
粗骨料 |
1 |
颗粒级配 |
√ |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1年者 |
√ |
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³同厂家、同品种粗骨料 |
符合筛余 |
2 |
含泥量 |
√ |
√ |
≤0.5% |
|||
3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 |
≤5% |
|||
4 |
压碎指标 |
√ |
√ |
≤10% |
|||
5 |
母岩抗压强度 |
√ |
母岩:fcuk≥2 |
||||
6 |
坚固性 |
√ |
≤5% |
||||
7 |
1.碱活性<0.10 2.>0.10且<0.20,抑制有效,总碱含量≤3kg/m3 |
√ |
合格 |
||||
8 |
紧密空隙率 |
√ |
≤40% |
||||
9 |
泥块含量 |
√ |
√ |
≤0.2% |
|||
10 |
吸水率 |
√ |
≤2.0%(冻融≤1.0%) |
||||
11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0.5%(折算SO3) |
||||
12 |
氯离子含量 |
√ |
≤0.02% |
碱活性:粗骨料的快速砂浆量膨胀率应小于0.3%,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粗骨料,其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10%。
砂供应商与砂实际来源产地应能一一对应,砂供应商应与砂生产厂家共同出具书面质量承诺书和质量溯源承诺书。
当使用新产源的机制砂时,砂石场和供应商须提供:开矿时间(年)、放射性指标,母岩的种类,母岩的矿物组成、碱骨料活性检测报告、采用湿法制砂工艺时所使用的絮凝剂品种及用量,及按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检验报告。当使用新产源的天然砂时,砂石场和供应商须提供:碱骨料活性检测报告及按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检验报告。
机制砂砂石场和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应含有以下技术指标:颗粒级配、石粉含量(含MB值试验)、泥块含量、压碎值等。型式检验报告应包含:颗粒级配、石粉含量(含MB值试验)、泥块含量、压碎值、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计)、氯离子含量、坚固性。
天然砂砂石场和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应含有以下技术指标: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松散堆积密度、云母含量。型式检验报告应包含: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计)、氯离子含量、坚固性。
出厂检验报告根据批次进行提供,以400m³或者600t为一个检验批,型式检验报告半年提供一次。
石性能指标要求
混凝土用石除应满足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检测项目 |
技术指标 |
||||
≥C60 |
C55-C30 |
≤C25 |
|||
含泥量/% |
≤0.5 |
≤1.0 |
≤2.0 |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8 |
≤15 |
≤25 |
||
泥块含量/% |
≤0.2 |
≤0.5 |
≤0.7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含量计/% |
≤1.0 |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试验 |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置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不低于0.95 |
||||
压碎指标/% |
碎石 |
C60-C40 |
≤C35 |
||
≤10 |
≤14 |
||||
卵石 |
≤12 |
≤16 |
|||
坚固性,质量损失/% |
有复杂要求的混凝土 |
其他条件 |
|||
≤8.0 |
≤12.0 |
||||
其他要求 |
无大块团状泥块,无树根、砖头、石块及塑料等杂质。 |
||||
放射性 |
内照射指数IRa≤1.0 外照射指数Ir≤1.0 |
石供应商与石实际来源产地应能一一对应,石供应商应与石生产厂家共同出具书面质量承诺书和质量溯源承诺书。
当使用新产源的岩石时,砂石场和供应商应提供:开矿时间、放射性、确定母岩的种类、母岩的矿物组成、碱骨料反应报告、岩石抗压强度、膨胀性黏土矿物、黄铁矿和磁铁矿等活性矿物存在的状况,及按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检验报告。
当使用新产源的卵石时,砂石场和供应商须提供:碱骨料活性检测报告及按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检验报告。
机制砂砂石场和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卵石和碎石的出厂检验报告应含有以下技术指标:松散堆积密度、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压碎指标。型式检验报告内容须包括:开矿时间、放射性、确定母岩的种类、母岩的矿物组成、碱骨料反应报告、岩石抗压强度、膨胀性黏土矿物、黄铁矿和磁铁矿等活性矿物存在的状况、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
出厂检验报告根据批次进行提供,以400m³或者600t为一个检验批,型式检验报告半年提供一次。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采购人收到供货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95%;5%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六个月。
(2)付款方式:不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铁建银信、云信、航信等供应链票据,贴息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至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贵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我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9.其他要求:无。
10.时间:报名截止 2025年9月12日17:00;报价截止2025年9月12日17:00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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