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铁路湛江至海口铁路(含跨海轮渡工程)海底光缆路由勘察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YDKY-2025-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铁路湛江至海口铁路(含跨海轮渡工程)海底光缆路由勘察招标,项目业主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铁路湛江至海口铁路(含跨海轮渡工程)海底光缆路由勘察招标。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海南省海口市海域
2.3项目概况:湛海铁路陆上部分新建正线长度约127公里,新建客专速度目标值350公里/h,新建车站3个。轮渡部分新建南北轮渡站,琼州海峡约23公里,配套到发场、存车线等铁路场站转运设施,新造轮渡船舶,新建码头、泊位、防波堤、疏浚等港工设施。本工程计划跨琼州海峡敷设1条96芯海底光缆。
2.4本次招标范围:湛海铁路琼州海峡敷设1条96芯海底光缆沿线海域扫测及地质勘察。本次扫测及地质勘察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扫测工作:开展海底光缆路由区地貌测量、浅地层探测工作,包括侧扫声呐探测、浅地层剖面探测、中地层剖面探测其中,侧扫测线长度约291公里,地层剖面探测测线长度约306公里。
2.4.2勘察工作:开展海底光缆路由区底质取样、海域钻探工作。
(1)底质取样17站(其中5<Ds(水深)≤50米取样9站,50<Ds(水深)≤150米取样8站);
(2)钻孔170米/17孔(其中水深≤20.0米钻孔40米/4孔,水深>20.0米钻孔130米/13孔);
(3)开展相应的室内试验和腐蚀性分析测试。
2.4.3办理勘察作业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4.4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勘察工作相关的现场原始资料及影像资料。
2.5服务期限: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进场开工,55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安全、质量要求:满足《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T17502-200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19)、《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2012)、《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18-2018)、《建筑工程地质勘察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50585-2019)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勘察任务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7包件划分:划分为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有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钻探劳务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1个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海洋工程勘察业绩。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担该项目工作资金能力,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事业单位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h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为准)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材料;(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地质工程类、岩土工程类专业之一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已完成海洋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项自业绩须明确有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出具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还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
3.6.1质量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地质工程类、岩土工程类专业之一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已完成海洋工程勘察质量负责人业绩。项目业绩须明确有该质量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质量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出具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6.2安全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安全管理经验(附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管理相关证书或安全培训证书、单位安全培训证明文件)。
3.6.3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现场测绘、地质勘察人员。
注:(1)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3.7设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3.8其他要求:/。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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