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雨水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魏各庄路(山湖路-现状魏各庄路)道路工程,位于丰台区,西起山湖路,东接现况魏各庄路,全长约2.1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度50米,双向6车道,同步建设桥梁、绿化、照明、雨水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设计图纸内雨水工程,所有材料的保护、检验试验、保修、提供原材资料8套及施工过程中相关全部工程资料归档、专业人员配备(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外部协调及相关部门检查配合费用、机械设备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竣工交付修补任何缺陷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及四阶段导行方案进行分阶段施工,因分阶段施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后续不再调整;
2.拆除现状雨水支管及雨水口,包括路面切割、沟槽开挖、管道拆除、清理及余方弃置、路基及路面结构层回填及恢复等与管道拆除相关全部工作;
3.按照按照图纸、施工方案、验收规范要求加高现状雨水及沥青面上检查井井筒,并更新雨水检查井井座、井圈及井盖,包括拆除、归堆、清理及余方弃置、井座井圈井盖更换相关全部工作;
4.按照按照图纸、施工方案、验收规范要求新建雨水口连接管及雨水口,包含路面切割、沟槽开挖、基底清理及余方弃置、混凝土垫层、管道安装、混凝土360°包封、雨水口制作安装、管道检验、闭水试验、系统调试、配合验收、路基及路面结构层回填及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5.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施工过程中环保要求及安全、环保防护措施(日常清扫、洒水等)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等工作。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公司成立满2年;
3.2投标人必须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名册内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5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人员需具有相应专业证书);
3.8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北京市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3.9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完成市政排水工程相关施工业绩;
3.10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3.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3.12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工程合理托付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3.13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指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3.1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3.15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3.16本项目预算: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1347847.13元(含税),1236557.00元(不含税);
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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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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