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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5标项目佛照山隧道进口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5标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佛照山隧道进口临建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称“投标方”)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位于湖北省西部,行政区划隶属宜昌市。地处长江中上游,为鄂西山区,连接沪蓉高速和沪渝高速,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5标位于宜昌市秭归县境内,线路全长10.831km,标段起点位于郭家坝镇,终点位于九畹溪镇。

本标段位于郭家坝镇,主要施工范围为佛照山隧道进口临建工程,主要包含施工便道及渣场便道。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佛照山隧道进口临建工程(具体细目见“佛照山隧道进口临建工程工程量清单”)。

2.3主要工作内容

劳务分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施工准备:

由投标方负责的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筹备、进退场与安拆工作;各道工序所需材料或半成品的进场卸车、堆码(含人员、材料、机械);材料和机具的场内垂直和水平运输、二次倒运;原材、成品、半成品的覆盖(覆盖材料由投标方负责)、保护、修复等措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进口临建设施的维护工作;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接入;施工人员的食宿等

2.3.2施工内容:

(1)土石方工程:原地面树木砍伐、构筑物拆除及运输至场地外指定位置;既有混凝土路面破除并运输至场外指定位置;场站及便道土石方挖装运,利用土方、石方回填碾压至设计要求。

(2)混凝土工程:基面清理及人工捡底;混凝土原材采购及进场运输;各部位混凝土拌合、运输、浇筑、振捣、收光、抹面、养护及缺陷修复;各类施工缝、伸缩缝处理;各部位的模板运输及倒运、制作、安装拆除、清理、修整、校正、打磨、涂刷脱模剂、各类支架、脚手架体系和操作平台的搭设、拆除、移动等全部工作内容,泵管安装、拆除、清理及保护;混凝土作业相关工作内容的材料堆放及堆码;材料垂直及水平运输;各类预留孔洞、预埋铁件的施作;建筑施工垃圾清除及运输到场外指定地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完成混凝土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3)砌筑工程:基面清理;浆砌片石挡墙材料购买、运输、砌筑、勾缝、泄水孔安装及养护;支撑系统安拆;背后土方回填等砌筑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4)其他零星工程:

各类管道沟槽开挖、基础防护、管道安装及土方回填;涵管埋设等进口临建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5)其他工程:除上述已明确施工内容外招标方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2.3.3施工措施:

各道工序的场地清理,基面清理;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仅限于吊装范围安全、安装拆除安全、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与其他工序交叉作业安全等;人员食宿及保险购买;安全防护围栏、孔洞防护、结构施工人行通道等按“四口”、“五临边”要求应包含的所有防护部位),文明施工(含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碴土清除场内指定地点且保证工作面安全距离,以及配合招标方各级领导检查进行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等各项措施项目以及招标方临时交办的其它零星工作内容。

2.3.4分包单价还包含以下内容:

(1)因地质情况变化、工期调整需更换不同型号机械设备或增加机械设备而产生的投入;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配合测量、质量试验、检验等工作;进口临建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2)按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本分包合同备案而发生的费用,为进场作业人员所做的各项健康检查、办证、保险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设备(含油料)价格波动、机械维修保养等原因引起的涨价风险;

(4)本项目的地理位置、道路情况、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管线道路迁改、环境障碍等因素造成的成本投入增减

(5)对应标段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包含人工配合洗车、迎接检查等),文明施工区域由现场工区划分;

(6)各种风险、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洗车、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涉及的工作内容消耗的人员、材料、机械费用,工程施工难度及风险考虑不足,造成的额外投入;

(7)现场所对应标段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包含除雪、扫雪、迎接检查等),文明施工区域由现场工区划分,场地内材料按业主及招标方要求堆码整齐,洒水,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报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外单独计价。

2.3.5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为施工场地内投标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自行承担保险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为其组织的人员设备购买保险,发生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投标人需赔偿招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劳保用品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领用,每月据实扣款。

(3)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投标方负责。

2.4投标方的权利及义务

2.4.1复核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严格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配合日常施工测量、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按招标方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招标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招标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配合招标方办理交工验收。对招标方供应材料和设备办理签认手续。

2.4.2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凡投标方为履行本工程所投入的人员,按工程规范及招标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确保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上述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向招标方履行请假手续。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原件以供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同时,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农民工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投标方应每月向招标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招标方的检查。

2.4.3投标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另外投标方要承诺按照招标方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岗位中职业健康体检,承诺定期(每年不少于1期)组织其管理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体检报告应及时整理并提交至招标方项目部备案。

2.4.4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小型机械准时进场,按招标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招标方提供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按招标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4.5在本项工程中,发包方对招标方的要求以及招标方向发包方的承诺,对投标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投标方须服从招标方转发的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发包方对招标方的罚款以及招标方对投标方的违约处罚。

2.4.6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与招标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投标方的单位负责人与招标方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及向招标方出具《安全质量承诺书》(具体出具时间)。

2.4.7撤离现场时,应按招标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招标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将从应付投标方的款项中扣除。

2.4.8当招标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投标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劳务作业现场,超过7天未撤离的,招标方有权采取应对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5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2025年08月15日至2026年08月15日,工期12个月。投标人应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工期调整,不能因工期调整向召标人提出调价或索赔。

特别说明:投标方应充分理解、认识招标方及业主单位对本工程严格的进度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24小时连续的施工能力,工期紧张时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增加施工所需的人、材、机投入,以确保各节点目标的实现,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2.6材料及设备供应情况

2.6.1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

(1)招标方提供的材料:无(2)招标方提供的设备:无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充分理解、认识招标方及业主单位对本工程严格的进度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24小时连续施工能力工期紧张时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增加施工所需的人、材、机投入,投入确保各节点目标的实现,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2.6.2投标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1)投标方提供的材料:除招标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

(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施工过程中除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外,其他设备均由投标方统一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机具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自购产品的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6.3施工用电用水安排

(1)招标人明确用电接口位置后,施工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施工用水:投标方自行负责。

2.7人员、材料、设备及进出场费

该部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指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自行购置的材料及配备的设备。中标方进场前,需将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在招标方办公室进行备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需报招标方办公室、安环部、设备部备案,原件备查。

2.8临时设施及场地安排

施工人员的食住行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9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招标方现场施工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10材料质量及验收要求

投标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后方能使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方开展主要材料业主报审并提供材料封样、厂家信息、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11安全、文明施工

2.11.1严格执行国家、宜昌市秭归县及业主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遵守招标方及监理方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方须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购买,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11.2文明施工、车辆出入清洗及路面遗洒清理等工作均为投标方的工作,投标方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召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该费用改变而提出的费用请求。

2.11.3合同履行期间投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配置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即不得低于每50名工人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必须持有安全员C证)和文明施工人员,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期间,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该费用改变而提出的费用请求。

2.11.4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和安全帽的佩戴,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劳保用品由投标方按要求自行给工人配备齐全,并接受招标方的检查。

2.11.5投标方需配备专职电工,投标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证复印件需至招标方办公室、安环部、设备部备案,原件备查。按有关规程和要求操作,保证安全。投标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了安全事故要做到及时上报、处理,相关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投标方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要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等符合招标方安环部要求的相关协议书。

2.11.6投标方中标后,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完工或者中退场人员)按招标方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试达标后方能进场施工。随即报送所有进出人员花名册台帐,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出现变动时及时报招标方办公室更新。

2.11.7投标方中标后,应对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完工或者中退场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检查结果递交招标方办公室留底、备查;同时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提供至招标方办公室留存、备查;健康检查和投保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11.8投标方中标后,应严格遵守发包方对关于企业文化、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的统一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对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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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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