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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1标项目经理部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1项目经理部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SXTL-2025-0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保定东(不含)至石家庄段站前工程SXZQ-1标,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4]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60.31亿元由国铁集团、河北省分别承担30.45亿元、229.86亿元,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9%,出资比例为国铁集团11.7%、河北省8.3%,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01标,本项目粉煤灰、柴油、桥下防护栅栏、晋派风格围挡、装配式围挡、声测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石家庄至雄安铁路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SXZQ-1标段,起讫里程DIK136+353~DK182+316.58,正线45.92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区间路基1.328km,站场路基1.964km,区间土石方156243.941立方米;站场土石方649975.06立方米;单线桥梁2座/0.91km;双线桥梁3座/40.17km,制架简支箱梁1158孔,现浇简支梁28孔,现浇道岔梁6孔;无砟道床铺设90.545km;轨道精调90.545km

合同额:34.75亿元;总工期:12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29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粉煤灰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风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研磨灰。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AL或CNAS计量认证资质)依据现行标准(铁路标准)出具投标物资(I级粉煤灰、Ⅱ级粉煤灰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④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本次粉煤灰生产厂家指定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2)柴油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204年(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由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自身无该许可证,其签订运输合同的合作单位需提供此证;投标人需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过程中,若对供应产品质量存在争议,将由双方共同组织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双方均认可的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表明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供方独自承担,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反之由买方承担。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3、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产品供应

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桥下防护栅栏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二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晋派风格围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采购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竞谈物资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司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保能力:制造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竞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竞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竞标人须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enshu.court.gov.cn/)查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加盖竞标人公章;竞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竞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参与谈判采购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竞标人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装配式围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采购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竞谈物资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司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保能力:制造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竞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竞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竞标人须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enshu.court.gov.cn/)查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加盖竞标人公章;竞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竞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参与谈判采购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竞标人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声测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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