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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CYDJS-2标消石灰、屋面防护栏杆、路沿石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5-124二次

1.采购条件

1.1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CYDJS-2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物资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CYDJS-2标段消石灰、砂石料、车辆机务设备、防护栏杆、湿拌砂浆、路沿石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5】第180号)现实施二次公开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http://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CYDJS-2标段主要包含改建货车外绕线、新建十陵南站(不含站房工程)、新建客车整备所、新建十陵南机务折返段、新建石板滩联络线、既有客车整备所改建为动车存车场等工程,所涉及的全部站后工程。房建工程中新建房屋共计4栋,建筑总面积10.86万平方米。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铁路成都枢纽(十陵南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

2.2采购内容

本次二次采购物资为消石灰、屋面防护栏杆、路沿石等共三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消石灰(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有两年以上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如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设备优良,选用原材料质量合格,提供通过CMA认证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真实、合格的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1.6供货业绩:近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元以上至少二个同类物资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等证明资料)。

3.1.7履约信用:近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尹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谈判。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屋面防护栏杆(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有两年以上采购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财务能力:近两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5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2023、2024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可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同类型镀锌钢管、热镀锌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近两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元以上至少二个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等证资料)。

3.2.7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亍为,在参与响应、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6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在同一包件参加。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3路沿石(四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有两年以上采购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3.3.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3.4财务能力:近两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2023、2024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可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CMA认证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路沿石真实、合格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3.6供货业绩:近两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元以上至少二个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等证资料)。

3.3.7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响应、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4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在同一包件参加。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h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5年10月9日1: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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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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