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零星机械租赁二阶段报桥軍通知书
编号:WGS-WZ-ZSXM-2025-ZB-B-308
一、报价依据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所在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所需零星机械租赁已具备进场条件。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2025-2026年度广东区域零星机械(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叉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现对框架协议A-01包件零星机械租赁所有供应商发出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进行二阶段报价。
对所有供应商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签订零星机械租赁卖卖合同。
二、采购项目工程概况
2.1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
南沙站近期实施南沙港铁路2台4线,深江铁路4台10线,站场规模6台14线(含正线4条,其中南沙港铁路和深江铁路各2条)。站房为“高架候车(深江铁路)+线下候车(南沙港铁路)形式,深江铁路采用东西两侧腰部进站模式,旅客流线为“上进下出”;南沙港铁路采用线下进站模式,旅客流线为“下进下出” 站房地上3层,局部5层;地下2层,为地铁18、15号线的站台及站厅层(非本工程的设计范围)。 其中站房及配套工程148541平方米,包含站房55930平方米、地面铁路自营停车场(库)40904平方采、无站台柱雨棚及南沙港站台雨棚35999平方米、站房相关工程15708平方米。
2.2施工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六涌和七涌之间,灵新大道东侧、万顷沙地铁站旁。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2月29日。工期31个月
三、付款条件
3.1货款支付:每月20日办理结算(第一个月),第四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60%,第九个月支付至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8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六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100%。乙方需于结算完成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款项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3.2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货车、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艺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艺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艺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自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四、报价单递交须知
供应商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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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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