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南站区宿舍型保障房建设工程项目家具家电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总则 | |
1.1 | 招标人 |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南站区宿舍型保障房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南行车公寓东南50米(雨花大道)长沙南站区宿舍型保障 房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海连电话:15889562910 |
1.2 | 项目名称 | 长沙南站区宿舍型保障房建设工程项目 |
1.3 | 项目地点 | 长沙市雨花区 |
1.4 |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长沙南站区宿舍型保障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家具家电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拟定一家中标。 |
1.5 | 投标保证金 | 元 |
1.6 | 履约期限 | 交货期:以双方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双方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
1.7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8 | 合同计价模式 | 固定单价 |
1.9 | 招标控制价 | 含税招标控制价为351161.82元;超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 |
1.10 | 清单明细 | 详见第四章 |
投标报价 | 固定单价,不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至甲方交货地点的设备费、运杂费、随机配 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资料费、培训费、整机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 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 |
1.11 | 结算条款 | 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工程计量方式,按照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过程结算和最 终结算。过程结算作为过程付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作为办理封账手续及完工后付款的依 据。 |
1.12 | 付款条件 | 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后,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结算后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结 算货款的70%,剩余30%在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以此类推,月与月之间不累计。如甲 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20天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 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银行转账、转 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铁E信、云信、天星粮票 等支付方式支付,若产生贴息费则由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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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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