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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区域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建筑材料、混凝土管、玻璃钢夹砂管)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5-089号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满融地区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需建筑材料、混凝土管、玻璃钢管公开招标采购。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仓储物流8#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所需建筑材料公开招标采购。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湖公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湖公园项目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湖公园维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维修政造新湖公园护堤、橡胶坝、浸水桥等对新湖公园内部铺装、绿化及亮化等进行提升。

项目总造价:0.23亿元工期要求:3个月。

开竣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

建设地点:调兵山市新湖公园维修政造新湖公园护堤、橡胶坝、浸水桥等对新湖公园内部铺装、绿化及亮化等进行提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钢坝闸2个,新莲语水桥3个,对河道护坡进行修复,贡梦固滨笼护脚。对新湖公园内公园形象展示区、共享活力舞台区、缤纷生活剧场区、城市文化展示区进行整体景观升级,新建石英砖铺装11458.61平方米,花岗岩243.51平方米,黑色马跨石150.26平方米,深度炭化防腐木地板1233.59平方米,悬挑平台木地板11.52平方米,EPDM彩色塑胶558.58平方米:新建弧形廊架2个,法治长廊1个,法治会客厅1个,树池坐凳107.2米,弧形座椅139.57米,条形坐凳72米,民法典主题相关景墙3个等,同时配套建设运动器材、棋牌桌椅、儿意游戏器具等小品内容;改造水上凉亭,1个,木栈道修复56.06平方米,管理用房外立面1个,公厕外立面200.1平方米,人行钢桥改造外立面改造226米,原有桥铺装提升328.86平方米,原有桥栏杆改造226米;植物种植8515.1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4274.87平方米,配套进行水电设施、标识系统等。

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调兵山市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8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2024融地排水改造工程:

2024融地排水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族兴路(民致街-迎春街)、族旺路(民致街-迎春街)、族盛路(民致街-迎春街)、民致街(开发区桥-族兴路)、民乐街(族盛路-族兴路)、族兴路(迎春街-沈苏西路)、族旺路(迎春街-沈苏西路)、族盛路(迎春街-民欣街)、迎春街(族旺路-中心湖北路)、民欣街(族盛路-族兴路)、民强街(族旺路-族兴路)、沈苏西路(族兴路-工厂门口)12条道路排水改造及新建一座临时泵站

项目总造价:0.65亿元。

工期要求:9个月。

开竣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2026年5月17日。

项目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满融地区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满融地区。地区建设范围西至民致街、北至族兴路、东至沈苏西路、南至白塔堡河,迎春街南起族旺路北至中心湖北路,临时雨水泵站的建设位置位于华发四季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按照规划该地区为分流制,本项目对满融地区排水进行改造,新建雨水管道、改造排水管道、新建一座临时雨水泵站及附属设施,按现状道路结构恢复管沟。建设内容:新建D=1.5m雨水主线管道83.2米、D=1.35m雨水主线管道291.9米、D=1.2m雨水主线管道1377.6米、D=1.0m雨水主线管道2623.4米、D=2.2m雨水预埋管道4.4米、D=0.8m雨水预埋管道47米、D=0.3m雨水口连接管1433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41座、单算雨水口249座、双算雨水口6座;改造D=0.5排水主线管道4707.3米,新建排水检查井148座;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40619平方米,盖被6164平方米,恢复人行道3070平方米,新建、调整边石9378米调整加固检查井312座;机械挖土109475.4立方米,人工挖沟槽1230.9立方米,撼砂81739.立方米,运残土124811.9立方米。新建临时雨水泵站1座。涉及满融地区12条道路,以迎春街划分,迎春街西侧区域东西走向3条道路分别是族兴路(民致街-迎春街)、族旺路(民致街-迎春街)、族盛路(民致街-迎春街),南北走向2条道路分别是民致街(开发区桥-族兴路)、民乐街(族盛路-族兴路);迎春街东侧区域东西走向3条道路分别是族兴路(迎春街-沈苏西路)、族旺路(迎春街-沈苏西路)、族盛路(迎春街-民欣街),南北走向4条道路,分别是迎春街(族旺路-中心湖北路)、民欣街(族盛路-族兴路)、民强街(族旺路-族兴路)、沈苏西路(族兴路-工厂门口)。

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3.沈阳临空8#项目:

项目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仓储物流8#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综合保税区。
总体概况:本工程合计四栋建筑单体,1、2、3、4#楼厂房部分为地上一层,2#楼办公部分为地上三层。
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9000.00m²;总建筑面积:27477.17m;建筑最大高度为15.3m。
计划工期:2025.03.10—2026.09.10,549日历天。
项目总造价0.8亿。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建筑材料(JZCL-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注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的质检报告、授权委托书必须一致,且一旦中标只能供应投标文件中对应厂家的产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以来大于100万的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没有不良反映。如果是代理商可允许提供自己或者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以及厂家资料需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鲁班平台。

(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混凝土管、玻璃钢夹砂管(PSG-01\02、JSG-01\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注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的质检报告、授权委托书必须一致,且一旦中标只能供应投标文件中对应厂家的产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以来大于100万的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没有不良反映。如果是代理商可允许提供自己或者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以及厂家资料需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鲁班平台。

(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建筑材料(JZCL-01\02\0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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