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谈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义乌站北站房及相关工程
轻集料混凝土采购竟谈公告竞谈编号:ZTJGSHF-YWZBZF-WZ-2025-04
1.竞谈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义乌站北站房及相关工程,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竞谈项自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竞谈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义乌站北站房及相关工程
2.2供应范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义乌站北站房及相关工程
2.2竟谈文件:轻集料混凝土
2.3本次竞谈采购有效期:120天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200万元的生产商或注册资金≥100万元销售商;
3.1.2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3.1.3供货能力:报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第四章竟谈文件格式第7条)。
3.1.4报价人业绩:报价人需出具近两年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第四章竟谈文件格式5.4条)。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报价人税务要求: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报价人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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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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