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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水稳和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项目商混询价比价询价比价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水稳料、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项目商混询价比价询价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CRCC127-GKXJ-202501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水稳料、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项目商混询价比价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27-GKXJ-202501

一、招标条件

1.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

1.1项目在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仁化县黄坑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化县黄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仁化县黄坑镇人民政府出资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料采购进行公开询比价招标。

2.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项目

2.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分三大类共26个项目,包括人居环境整治5项、风貌品质提升9项、公共基础设施提升8项、产业建设项目4项,针对基础提标部分要求进行镇区提升改造,主要完成以下内容:1、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污水处理设施、公厕提升、六乱整治等;2、风貌品质提升,完成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提升镇村风貌;3、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养老、教育、道路、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项目

(1)典型镇“七个一”建设工程

包括美丽乡镇入口通道改造400㎡;美丽示范主街提升1km,涉及主街空调外机机罩风貌提升1项、主街建筑外立面改造80栋、主街堆花酒文化特色立面风貌提升2800㎡、街道小品1项、沿街车位线重划1项、沿街绿化带建设9000㎡;美丽圩镇客厅提升1300㎡;农贸市场升级改造448㎡;绿美生态小公园12400㎡;美丽河道建设健身步道4700㎡、标识设施1套、休憩设施1套、安全防护栏1650m、周边环境治理约46000㎡;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约29万㎡。

(2)圩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包括污水管网扩建2.5km、三线整治工程1项、公厕改造提升约60㎡、新建新能源充电桩15个、应急标识系统1项、无障碍设施1项、古村房屋综合整治工程55栋、道路硬底化约65000㎡、违法取证系统2套、停车场建设4030㎡。

(3)公共服务优化工程

包括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1项、健身活动广场提升2200㎡、“一老一小”智能系统1项。

(4)产业配套建设工程

包括建设堆花米酒加工厂2000㎡,园区附属设施提升4666㎡、修缮农副产品加工厂2500㎡、文创特色产品研发设施1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约12500m。

三、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计划对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项目水稳料、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项目商混进行询价采购,询价内容如下: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等。



 

附件1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黄坑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

6%

SSWL-01

1860

0

0

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石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

C20

SH-01

175



商品混凝土

C25

189



商品混凝土

C30

150



商品混凝土

C35

820




备注:报价包含物资价格和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技术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招标物资所需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需200万元以上,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

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报价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的报价。

7.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供货数量,开具发票进行结算,每月结算时,乙方须出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不免除乙方继续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2.每个月20日为双方价款对账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传递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过程中必须留取相应的交接签证手续。

3.对账周期:每个月20日为双方价款对账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传递给甲方。付款周期:

(1)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到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2)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内支付到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92%;

(3)每批次对账结算的物资款均扣留3%作为该批次物资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6个月后,包含在以上付款周期和付款比例中一同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每批物资货款预留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合同履约承诺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

(5)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到期后不计息退还。付款起算时间为甲方收到发票并验证合格后20日后。

4.  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不随市场波动。

七、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表、报价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所有资料并需加盖公司鲜章。

报价方式:报价单价为卖方将货物运至甲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检测、过磅费费用等,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不含税单价不再变动),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

八、询价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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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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