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潍坊分公司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项目部
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J-WFFGS-WZCG-2025-001
1.招标条件
1.1 在建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项目部,已由 国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铁建投潍坊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沥青混凝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项目部
东至白浪河、西至清平路(部分长松路)、南至白浪河水库、北至胶济铁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位于宝通街以北,占地面积9.8平方公里。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清平路跨胶济线铁路转体桥工程,主桥长750米,总投资额约2.1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LQHNT-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
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份 2021-202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截止开标时间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履约信用要求(承诺书即可):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一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
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编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中 国中铁或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 v.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Ittp://zxck.court.gov.cg/)列入执行人:"裁判文 书网"(https://wenshau.court.gov.cm)出现合同诉讼和仲裁。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的;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3)不接受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 级的企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工业品质量应符合国家
要求。
(5)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 2023、2024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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