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王家河生态湿地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绿植苗木采购
招标编号:TJGHJ03WJHWZCG2025-01
1.招标条件
王家河生态湿地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要求,经集团批复,中铁建港航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项目施工所需的绿植苗木实施集中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王家河生态湿地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施工内容有河道整治、生态修复、市政迁改三大部分。
2.2 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需求量;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3.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至少一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无要求;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为满足苗木种植成活率要求,货源地到王家河项目施工现场运距不大于150公里;
3.5.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该物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且需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3.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投标单位不能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中涉及到的单位,也不能在既往涉密工程建设中发生过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招标单位提前在“军队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上述2名单信息检索,已经发现投标单位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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