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导向架(加工、定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BEC-Z-2025-CNHF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合同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风机基础运输施工及风机吊装施工(标段四)项目经理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要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导向架(加工、定作)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概括:位于浙江省苍南县外海,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座综合能源科研平台及附属设施、海底光电复合缆和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等。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总装机规模200万kw,海域面积约271km2,水深约55~67m,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105km。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拟安装122台单机容量16MW风电机组,其中115台机组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7台机组采用漂浮式基础。本项目采用柔性直流输电方式,新建一座±500kV海上换流站和一座陆上换流站,风电场由26回66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换流站后通过一回±500kV直流海缆敷设至苍南县北湾蚕附近登陆,随后转陆缆至风电场陆上换流站。
本项目导向架,重量约为1500吨,主体桩桩径4.5m,根开35m,导向架具体数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图纸。
计划供货日期:2026年2月15日
2.2招标内容:导向架(加工、定作),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海上钢结构生产、制作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资质要求:生产商需具备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年产量1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具备导向架海上运输的自航船资源(自有或外租均可),具备四锚定位能力(锚重不得小于12t,锚绳直径不小于65mm,锚绳长度不低于800m,锚机吨位不小于60t);拥有用于海上风电场工程导向架转运、装卸码头、储存场地等资源。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两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年(2023年-2025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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