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下称“意外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本项目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实现本项目工程保险管理专业化运作,对本项目工程保险实行集中管理,招标人指定诚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本项目工程保险经纪人,负责对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保险进行集中管理。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项目工程概况
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附近,设渠坝枢纽互通接G76厦蓉高速,经纳溪区天仙镇、打古镇,叙永县向林镇、大石镇,古蔺县黄荆镇、德耀镇,止于永乐街道(原永乐镇),设永乐枢纽互通接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与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路线长度100.813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和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采用1/300,其他桥梁及涵洞采用1/100,隧道建筑限界14.5×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建设工期暂定48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3.2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分布及实际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将本项目按照一个标段招标
3. 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3《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资源集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财﹝2019﹞74号);
3.6昆投财〔2019〕267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险资源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3.7昆投财融网〔2022〕317 号关于强化保险资源集中管理的通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在中国境内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四川省级分公司,四川省内无分支机构的,由总公司参与投标。
4.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4.3投标人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4.4投标人上一年度的偿付能力指标应符合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充足率不低于100%);
4.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4.6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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