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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免锚固可移动护栏租赁(专利产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ZTJ1903JC-2026-001

1.招标条件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免锚固可移动护栏进行公开租赁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3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2年7月中标,中标金额为23.18亿元,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95万m3,填方214万m3;桥涵4660米/70座,其中特大桥1558米/1座,大桥546米/5座,中桥134米/2座,小桥436米/17座,通道桥484米/31座,天桥897米/8座,公公分离式立桥280米/4座,匝道桥325米/2座,涵洞434延米/20座;路面垫层82万m2,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4万m2,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75万m2,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75万m2,SMA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181万m2,高模量沥青混凝土138万m2,ATB改性沥青稳定碎石混凝土86万m2,改性富沥青混凝土66万m2,冷再生泡沫沥青混凝土13万m2,水泥混凝土路面4.8万m2;房建工程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交安工程钢护栏132km,通信管道29.32km。项目现已具备开工建设,采购资金为工程验工计价款,具备物资采购条件。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免锚固可移动护栏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免锚固可移动式护栏租赁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12个月以上.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能够为本项目业务全额开具符合国家规范的本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专利资质,并且符合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公路施工区免锚固可移动护栏专项设计文件要求。★

(3)供应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本标段(长度为29.32km)所需免锚固可移动护栏(护栏板、立柱、托架、传力板及其他辅材)的租赁、存储、运输、供应保障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须具有CMA认证机构认证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持有专利证书或专利持有人使用授权书,提供相似物资的履约证明或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为保证投标人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前与招标人联系咨询,联系人:张淑平,联系电话19930597536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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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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