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PLZQD-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已于2022年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豫政文〔202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平漯周高铁PLZQD标段项目部。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线路起自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南进北出引入京广高铁漯河西站,终至郑阜高铁周口东站,新建正线199.624公里,同步建设平顶山西站本线与郑万车场郑州方向场间联络线单线0.525km、周口东站本线至郑阜高铁上行联络线单线3.319km,下行联络线单线3.300km。全线设平顶山西、平顶山南、舞阳北、漯河西、周口西、周口东6座车站,其中平顶山西站、漯河西站、周口东站为既有站;线路所1座,为姚庄线路所。
我分部负责平顶山至舞阳(含)段(DK0+000~DK91+540)范围内的电力、变电、接触网工程,四电房屋和配套工程,以及暖通、给排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具体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