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重庆枢纽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JC-2025-123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重庆枢纽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铁集团、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函(2022)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1.2.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4〕367号);
1.2.8《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1.2.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渝高铁站前1标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标段起止里程为:DK421+657.3~DK444+450,范围内对应的铁路部分站前工程施工,包含路基工程2.13km;桥梁工程15座/11.98km;隧道工程3座/8.69km;无砟道床铺设22.8km,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风选设备,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壹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同一包件电厂和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电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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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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