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二标段项目现需要采购下列物资,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形式。请有意向合作的厂商按如下要求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铁东路中铁十七局物流枢纽二标工区项目部。
建设内容:包括2#、3#、6#、7#、10#、11#、13#物流仓库,2#、4#坡道等工程,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南侧为本标段(二标段)施工范围
二、采购物资数量见报价表。
三、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可供应拟询价物资;
(3)生产能力:报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提供询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1.报价物资供应商产品使用材料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供货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四、凡参加供应商,请登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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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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