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睢河街道仝圩安置小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升降机、操作工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JZ-JXTP(2025)006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睢河街道仝圩安置小区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19]128号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河街道联群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睢河街道仝圩安置小区项目经理部。现对本项目施工升降机、操作工租赁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有兴趣的租赁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睢河街道仝圩安置小区项目
睢河街道仝圩安置小区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江阴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南角。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8671.8平方米(118.2亩),总建筑面积172789.96平方米。项目包括20个单体,其中1-1#楼为7-18层商业配住宅使用,12-20#楼为2-6层商业、物业及附属用房(配电房、门卫)。各单体下设独立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为13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89.96平方米,住宅128436.89平方米,商业22903.9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692平方米,配电房324平方米,门卫60.56平方米,容积率为2.03,绿地率30%。高层建筑为剪力墙结构,采用机械连接法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桩基础。
2.2采购内容:(施工升降机、操作工名称、包件划分等,详见附表1)。
3.谈判租赁商资格要求
3.1租赁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2。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租赁商参与谈判。
3.2.2租赁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施工升降机,出租的机械设备优先选用一线品牌、五年内设备,具有出场合格证、检测合格证、产机E、相关保险。
3.2.3租赁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机械设备操作工,人证合一,年龄不
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身体无重大疾病,能适应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强度要求。
3.2.4本次采购不接受因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租赁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租赁商名单”或‘租赁商黑名单”中的谈判租赁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7成交能力限制:对于同一租赁商在同类施工升降机、操作工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租赁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成交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成交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租赁商最大成交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租赁商为成交候选人。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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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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