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中标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XI标项目工程,本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站前XI标跨宁波高速特大桥连续梁、现浇梁工程已具备机械租赁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械租赁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工程概况:
本工程招标一共设置2个包件,其中
包件1:分包工程:跨宁波高速特大桥连续梁、现浇梁一队工程机械租赁等施工;编号:TYZQ-11标(二)机械24号。包件2:分包工程:跨宁波高速特大桥连续梁、现浇梁二队工程机械租赁等施工;编号:TYZQ-11标(二)机械25号
投标人在同一招标批次中最多可以参与2个包件的投标,招标同一批次为多个包件的,同类别工程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个包件。
3.计划工期:暂定730日历天。
4.工程说明:本工程采取本项目施工设计要求的规范及标准,并须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件并具备机械租赁必要的资源。
2.设招标控制价,包件1不含税控制价为:9930872.55元,其中暂列金2000000元;包件2不含税控制价10251438.71元,其中暂列金200000元,暂以9%税率计算增值税,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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