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GNSG2-XJ-2025-17
公司: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拟租赁一批住人集装箱(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租用 时间(天) |
到货地点 |
备注 |
|
1 |
集装箱 |
3×6×3m |
国标 |
个 |
26 |
300 |
广州番禺 |
|
2 |
集装箱 |
3×6×3m 带走廊 |
国标 |
个 |
26 |
300 |
广州番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供货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物资清单、合格证等必要文件。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按供货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物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①广州番禺石壁街道陈头岗村中铁十一局工地、②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新城中海万锦熙岸17座对面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6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60%货款,12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货款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租赁往返运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时由出租方装车,承租方卸车并承担相关费用;退租时由承租方装车,出租方卸车并承担相关费用。本询价数量不是一次性送完,供货方应按需方现场需求分批次送货。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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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