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市公安局车管所驾考中心项目装修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市公安局车管所驾考中心项目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编号:ZTQZ2025-093)采购装修材料,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用总量 | 技术要求 | 文件售价 (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ZX-01 | 装修材 料 | 各种型号 | 各种单位 | 见技术规 格书 | 200 | 禹州市车管 所驾考中心 工地 |
2、项目概况:
禹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教考中心项目,位于河南省禹州市西环路以东,北邻互惠街、东西邻规划道路,目前在实施精装修阶段。总建筑面积13037.
6m2。
1#楼车驾管综合业务大厅、2#楼综合业务楼、3#楼考试楼展示教育基地、4#楼事故处理综合业务楼、5#楼科目三考务大厅、6#楼考驾中心、事故科大门、7#楼涉案停车场、检验通道大门、8#楼公共卫生间、9#楼车号牌制作中心、10#楼一站式通道均为地上框架架构,合同总工期:16个月,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合同竣工日期:以工期总日历为准。合同金额:79599586.25元。
3、竞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出具2023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1份。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后两年产品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有2023-2025年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完整合同扫描件1份,合同需要红色印章。
5)履约信用要求:竞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铁七局物资类投诉或诉讼供应商名单。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在另一公司任高管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且报价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标书费不可提供发票。
5、竞价人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生产厂、生产工艺及原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一包件一报价,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编制。
6、谈判文件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线下购买的方式,采购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竞价人根据项目地址现场购买谈判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竞价人,
采购人将谈判文件邮寄给竞价人。
6.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竞价人,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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