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书)
1.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大悦城商业中心(A007-0575、0576、0577、0578)机电工程项目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与前进一路交汇处,包含12、13、14和15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2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7.97,购物中心地上商业6层(局部7层)、地下室4层,且包含1栋办公塔楼、1栋公寓塔楼,项目总建筑面积(包括计容和不计容)暂定为396560平方米。其中大悦城(大型商业)148000m(含28000m地下商业),超高层办公73410m,超高层公寓32000m,地下室面积暂定118449m。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含防排烟及余压监控)、排油烟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包含智能化、光纤、通信等专业的整体预埋施工)、人防机电工程、BIM深化、机电预留预埋工程、商业商铺机电改造工程。
2.2谈判内容隔声罩
物资品种、数量详见:物资明细表
2.3谈判依据
2.3.1中国中铁采购[2020]42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铁建工物设〔2019〕252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建工建安物机〔2020〕27号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3.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物资名称:隔声罩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
3.1.3供货业绩要求:近期业绩均可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供应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生产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1.7其他要求:无。
3.1.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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