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JPTL-XJ-2025-13
公司:
因 洛阳 城市高铁施工需要,我公司焦平铁路项目拟采购一批砂石料(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机制砂 |
GB/T 14684-2022 |
吨 |
500 |
河南洛阳 |
||
2 |
河砂 |
GB/T 14684-2022 |
吨 |
1000 |
河南洛阳 |
||
3 |
碎石 |
GB/T 14685-2022 |
吨 |
3000 |
|||
说明;发货存在多批次,小批量、周期长特点;根据现场需求,单车10吨、15吨、20吨都要满足配送,报价需满足小货车发货需求。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4.1过磅计量。验收时在采购人现场过磅计量,验收时设定3%为自然含水率,根据采购人试验室的实测含水率,超过3%自然含水率部分在验收时扣减含水重量。
4.2本次临采砂石料询价不区分粒径规格,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综合单价报价及相应产品。
4.3若采购要求砂石料需进行水洗处理,供应商须在报价中单独列明水洗费用,该费用经确认后将作为独立附加项纳入合同。(无需处理则按合同原单价执行)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焦洛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原材材质证明。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7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会盟西大街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6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5%货款,9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12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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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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