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第二工程分公司2025-2026年度西南片区(川、渝、贵)通用设备集中租赁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EGSJXZL-2025-XN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第二工程分公司2025-2026年度西南片区(川、渝、贵)通用设备集中租赁服务,本批通用设备集中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工程分公司采购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工期进度安排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第二工程分公司2025-2026年度西南片区(川、渝、贵)通用设备区域集中租赁服务,以第二工程分公司西南片区(川、贵、渝)在建项目为载体,包括第二工程分公司西南片区(川、贵、渝)内在建的项目以及后期片区内外新增加项目。
本次集中租赁服务合同期限暂定为24个月。如有必要,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区域集中租赁合同可提前终止或续签,但续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年。
2.2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第二工程分公司2025-2026年度西南片区(川、渝、贵)通用设备区域集中租赁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租赁商的资格要求
3.1租赁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租赁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响应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丸照副本,具备提供相关设备租赁的资格或资质;
(2)服务保证能力要求:租赁商须具有满足本次谈判涉及的租赁设备供应、服务能力,所有进场的通用设备购置年限5年以内(自车辆首次上牌时间开始);(需提供拟租赁设备的供应服务方案、对采购人本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做出书面承诺),通用机械设备第三责任险需100万及以上,提供操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汽车起重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的检测鉴定证书;
(3)财务要求:租赁商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报表显示不亏损),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或2023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有5年来从事过类似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的业绩,需提供近5年内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至少1份(含合同明细),并提供该合同租赁服务发票扫描件佐证;
(5)(履约)信誉要求:(1)租赁商应具有良好信誉,租赁商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租赁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租赁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
3.2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租赁商在在同一包件同时提交谈判文件及报价。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
4.采购文件获取
4.1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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