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由公司分包招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工程进度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风机吊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中卫市迎水桥350MW一期风光同场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距离沙坡头区城区约60km,项目交通相对便利。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为87MW,共布置13台6.7MW风电机组;光伏总装机容量按照直流侧与交流侧容配比为1.2:1,直流侧为315.6MWp,交流侧263MW,拟采用固定式支架,以35kV集电线路分别送至本项目配套建设的1座33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风机吊装施工一包 。
1.风机吊装工程
一包:发电机组中机舱吊装及安装和轮毂吊装及安装工程数量为6台,叶片吊装及安装工程数量为18扇,塔筒吊装及安装工程数量为6台,电气安装工程数量为6台。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2.3.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2.3.5《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公司经管〔2019〕207号);
2.3.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须具备特种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相应的实际在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测量员(如技术人员具备测量能力可不配备)、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持对应专业有效证件)、资料员等。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施工能力:施工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
3.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
3.6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有完成 风机吊装施工 工程类似业绩(若有“省优”及以上奖项业绩请列举)相关证明材料。
3.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分包商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纳税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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