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柳围坡桥及卫河特大桥前3跨桥面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位于卫辉市、延津县、原阳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新乡市与鹤壁市交界处卫辉市上乐村镇黄甫村北,在阳阿乡东南与S225(原S310)交叉,到达项目终点,与官渡黄河大桥北引线相接。里程范围:K0+000~K51+904.272,线路全长51.904km,其中卫辉市境内长19.5km,延津县境25.251km,原阳县境7.153km。新建路段长32.812km,老路利用改建段长19.092km。
本项目卫河特大桥全长123m,桥梁宽度2×16.31m,3#-37#已施工完毕,本次洽谈施工范围为0#-2#桩基及墩柱钢筋笼加工,桥梁下部0#墩、1#墩、2#墩(左幅)采用预应力盖梁,柱式墩(方柱墩),承台接桩基础;2#墩(右幅)、3#墩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圆柱墩)。
1.2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柳围坡桥及卫河特大桥前3跨桥面防水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收到项目部通知后顺延相应标段的工期60日历天的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确定工期的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项目部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代理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资质,相关施工业绩。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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