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管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管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现状新城立交功能完善改建项目,立交等级为枢纽互通立交,共13条匝道,匝道总长7.46km。综合管廊净高3.3米,为三舱形式,分别是综合舱、电力舱和燃气舱,综合舱净宽4.05米,电力舱净宽2.5米,燃气舱净宽2.0米。本次招标管廊附属工程为管廊配套的消防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监测系统、标识系统、电气系统等。
1.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1.4招标范围:此项目包含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管廊附属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范围:新城立交工程EPC项目管廊附属工程施工,以及现场作业范围内的文明、环保施工以及为完成符合设计图纸和要求的其他所有作业工序及相关辅助、临时设施等。
1.5计划工期:暂定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招标工作内容:
1.6.1新城立交综合管廊附属工程相关的消防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监测系统、标识系统、电气系统等;
具体招标内容数量详见附表
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白工程数量和规格(调整的工程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1.7投标人对招标范围进行报价。中标人实际承担的工程量及范围,根据中标人进场的综合管理情况,由招标人安排施工范围和施工数量,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1.8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资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3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取得中铁大桥局合格劳务供方准入资格证书,且未在中国中铁或中铁大桥局所列的不合格名录之内。
2.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内(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管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起之日止)提供在建或已完工类似工程项目至少1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
2.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p://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个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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