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弹性垫层)物资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5-50-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HSZQ-8标),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线路途经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如皋市九华镇、下原镇、吴窑镇、磨头镇、搬经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179+042~DK211+585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55公里,利用盐通预留(陈桥至国道村)、通泰扬特大桥右线特大桥桥长2.75公里,通泰扬特大桥(含如皋西高架站)桥长32.050公里。设8#梁场承担标段内预制箱梁987孔。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工程造价:31亿,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1825天。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八纵八横”之沿江通道的骨干线路、沿海及京沪辅助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标段线路起讫里程为DK298+630.54~DK316+172.3,线路长度17.54km,为通泰扬特大桥3539#墩~4013-1#墩。其中(41.15+110+220+110+41.15)m跨越芒稻河矮塔斜拉桥0.5座;(90+210+91)混合连续刚构桥2座;(116+116)跨宁启铁路转体T构桥1座;(109+133)跨新河单塔斜拉T构桥1座;(46+86+300+86+46)跨京杭运河双塔斜拉桥1座;连续梁桥14座,支架现浇梁179孔。项目合同金额281895万元。合同总工期1825日历天。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TXDC01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及实缴资金5000万元以上(提供证明文件,网上可查);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5年出具的投标产品的全项型式检验报告1份(《高速铁路CRTSⅢ 型板式无砟轨道橡胶弹性缓冲垫层》(Q/CR785-2020)标准,其指标不得缺项)。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以来(2022年2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高铁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发票彩色复印件),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用户出具的履约完好证明材料,履约主体需与投标人主体保持一致;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供不少于1份由运营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稳定可靠一年以上开通运行的使用证明(原件备查);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样品要求:投标人在购买高速铁路CRTS Ⅲ型板式无砟轨道橡胶弹性缓冲垫层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高速铁路CRTS Ⅲ型板式无砟轨道橡胶弹性缓冲垫层样品每种两份,招标人将从所交样品中随机抽取其中一份送省部级检测单位及以上或具有检测能力的试验机构(其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另一份留作投标人中标后送货时用于比对。样品数量为10套。样品实体上不能包含任何企业信息,外包装含企业信息:单位名称、样品名称、规格、送样日期(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应以标签方式粘贴在样品外包装上并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企业内部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上检测项目和“Q/CR 785-2020”的要求一致。如不交纳检测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检测费的缴纳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含送检单位)沟通,具体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供货要求:中标人供货时需以32000套、16000套、6400套为一车,纸箱包装,外包装标签注企业及产品信息,整车发运,货到现场后集中抽检,检测合格,予以实际收货;检测不合格,整车清退,并取消合同拉入警示名录。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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