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甬舟铁路YZSG-5工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铁路YZSG-5工区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经理部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大桥杆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宁波至舟山“甬舟铁路”,富翅门公铁两用大桥为甬舟铁路及甬舟高速公路复线跨越富翅门水道的共用跨海桥梁,连接富翅岛和舟山本岛。桥位位于既有富翅门公路大桥以北 500m 处。大桥桥式布置为:18-32m简支梁+(66+160+388+112+60)m斜拉桥(84+130+56)m连续刚构+2-32m简支梁,全桥总长 1725.76m。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YZSG5-02-DQGJZB
包件编号及数量: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充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4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4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1月-2024年12月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2024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10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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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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