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模板木方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GJ-MFZB-2025-06
1.招标条件
我单位已中标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模板木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完成后中标人与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货款由当事人支付。现对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所需的模板木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6012.44m2,地上部分由6栋高层住宅(其中1#、3#、5#楼23层,2#、4#、6#楼14层)、1栋配套用房(含物业、经营性用房)、1栋配电房及开闭所、1栋配电房及消防控制室、1栋门卫、2栋垃圾收集房组成。地下一层由各楼栋自行车车库、汽车库和设备用房组成。本工程总建筑面积76,550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4,820m,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1,730m,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最大容积率2.5,最大建筑密度20%,最小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648辆,非机动车位1039辆。
2.2招标内容:模板木方,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件一。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3.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采购物资从业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采购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及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执行最新税率),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提供企业内部2023年、2024财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产品生厂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如有)。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如有,因模板木方一般无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此项不做硬性要求)。经销商应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可追溯。
3.5供应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招标物资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至少2份供货业绩(期间注册的新么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信誉信用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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