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幸福大道与梅龙铁路交叉工程劳务分包补遗文件(一)
招标编号:ZTSJZX-QLY-2025-11
各投标人:
龙川县幸福大道与梅龙铁路交叉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编号:ZTSJZX-QLY-2025-11)招标公告补遗如下:
原公告内容:“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专业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为其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专业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为其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原文件内容与本补遗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
招标人: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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