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四)项目旋挖钻机租赁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DJJX2025-27
1.招标条件
1.1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四)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旋挖钻机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四)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批复》批复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四)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实施公开招标。
1.2招标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p://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地块四)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5740.02平方米,由二层地下车库、3栋单体住宅及配套设施构成。此项目为联合体施工,根据联合体协议,我方施工1#、2#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共计37240.45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设备为工程用旋挖钻机,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包件机械设备名称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使用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机械租赁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机械设备经营范围,注册成立三年以上,且具备投标设备出租服务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服务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重视设备租赁、维修保养等环节过程管理控制,设备状况良好,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不低于3台,能确保准时进场安装,及时提供服务。提供拟租赁机械的铭牌、合格证,每台机械设备需配备1名操作人员并持相应的操作证件,且所提供的机械生产日期须在2020年之后。
3.5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两个项目单项目中标额50万元以上拟租赁设备出租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仅提供租赁合同)。
3.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租赁费用、无故停止设备租赁服务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以上行为以中国仲裁文书网公示的判决或仲裁结果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并提供相应截图。
3.7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8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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