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城东区二期智能化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景和城东区二期智能化工程工程施工,因工程需要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景和城东区二期
1.2项目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沁香路以南,中心街以西,市民街以东,滏阳一路以北。
1.3士地规模:约12.07万m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包含范围为景和城东区二期智能化工程,包含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对讲及电梯控制系统、门禁系统、速通门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取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配合费(含其他专业开洞),环境保护费,垂直运输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水电费,本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车辆清洗费,已完工程、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履行养护责任的费用,风险(涵盖环保政策风险)费,保函费,保险费,利润,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要求及为满足效果而局部返工调整所增加费用、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发电设备租赁及燃料费、农忙及节假日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检验,验收,样品及税金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近_三_年内具有的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三_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三)投标人须具备办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准入的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施工分包方资格施工分包方名录外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成资格准入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适用于一般计税项目)。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分包企业及不合格分包企业或被列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企业名单的;
(二)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分包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属于中铁电化局集团或下属单位领导人亲属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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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