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临勤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Z-ZB-XMGL-202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临勤安保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博览城项目于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自2024年至今,顺利承接举办了光电博览会、汽博会、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等各类展览、会议,展览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根据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实际运营需求,为保障展会工作高效专业开展,计划引入一家经验丰富、团队优质、服务体系完善的临勤安保服务公司,提供展会期间的临勤安保服务业务,供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使用。根据25年-27年展会情况预估,临勤安保服务采购预估金额300万元(150万元/年)。
2.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拟选择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安保临勤服务商一家,具体服务内容为展会期间临勤安保服务。
2.3服务期限:2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付款方式:每次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作量及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确认。乙方按照安检机13%、安保服务6%的税率每季度向甲方开具上个季度确认工作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秋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资格(安保服务经营许可证)。应确保其保安服务资质处于有效期内,且在过往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违反保安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资质被暂停、吊销或受到其他重大处罚的情况。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人工社保的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件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今承担过的3次大型展会临勤安保服务案例。(大型展会临勤安保服务案例是指单个展会安保合同额超50万元或展会面积超10万(含)平方米的业绩案例。)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服务确认单或结算单为准。须提供合同盖章签字的首页、落款页及活动范围页复印件。限本单位业绩,含本单位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但不包含本单位的母公司业绩。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3.7企业信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不得与其他申请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能涉及围串标的行为,若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则可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8其他要求:。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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