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6年全年运营物资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THZ-ZB-XMGL-202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6年全年运营物资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所运营的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和东北亚国际会议中心作为重要的活动场所,自2024年开业至今,顺利承接举办了光电博览会、汽博会、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等各类展览、会议,展览面积超10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根据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和东北亚国际会议中心运营需求进行2026年全年运营物资服务商采购。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拟采购中铁会展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6年全年运营物资服务商1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和东北亚国际会议中心运营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工程维修维保用品、会务服务及厨房用品等。服务商需根据甲方需求及物资采购清单进行供货,保证供货时效性及货品质量。供货清单中没有的采购项以甲方认价为准。
采购预估金额为2450625.27元(含税,税率为13%)。本次采购采取预估总金额及单价均限价。每个单项物品报价如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招标人有权进行质询,投标人无法合理解释的认为是恶意报价,将不予采纳该价格。
2.3服务时间: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2.5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2.6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每次订单货物供应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各签收方对进场物资情况签字确认3个月后,甲方发起此次物资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发起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综合物资批发零售(五金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等)、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3.1.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单位,应提相应文件证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或B级(提供税务机关证明或税务网站查询截图)。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3个单项合同100万元(含)以上的物资供应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盖章签字的首页落款页及活动范围页复印件,限本单位业绩,含本单位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但不包含本单位母公司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可提供结算单或其也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进行本次物资供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4.1企业信用: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相关记录(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司法处罚相关记录(h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enshu.court.gov.cn/网站截图)。不得与其他申请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能涉及围串标的行为,不同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上传招标文件(使用同一网络下载或上传即为同一IP);
3.5其他要求:L。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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