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国能巴州和静县110kV升压站EPC项目光缆及附件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1108-XJ-2025-43-3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国能巴州和静县110kV升压站EPC项目现对所需光缆及附件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国能巴州和静县110kV升压站EPC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起于110kV升压站,止线路末端,全长10km,合同工期:6个月;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含新建1座110kV升压汇集站、新建1座 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新建1座储能站(储能系统设备甲供,采用电池仓整装车板交货,承包人负责卸货验收安装)、新建1栋生产管理综合楼,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含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消防等专项设计文件及各阶段图纸)、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及试运行期间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
2.2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内305省道强海建材(商混站)往北5.8km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随货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8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今)询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9 每批下单物资供应能力要求:光缆及附件包件每批物资在收到供货通知单后,需要在7日内运输到指定地点。
4、报价要求(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