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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高速节点工程项目(交安设施、照明设施)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高速节点工程项目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J-JCBGS-2025-02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机场北高速节点工程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成东战略发[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高速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所需交安、照明设施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依据

(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中铁采购[2020]424号)(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评审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32号)(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务监督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34号)(四)《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细则》(中铁三局物设[2024]402)(五)《采购方案审批表》SJCGFAWGS2025-334、SJCGFAWGS2025-335。

三、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一)项目概况:机场北高速节点工程共分为7个节点,分别为:机场西线、货运大道北延线、纬一路、纬二路、简机路、纬三路、迎宾大道下穿高速的节点。其中,机场西线、简机路、迎宾大道红线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货运大道北延线红线宽43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纬二路红线宽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纬一路、纬三路红线宽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市政管线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道、电力隧道、照明工程、其他管线工程、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二)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附表-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交安设施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标杆标牌年产2000平米以上的生产能力;须拥有自动化流水生产线,生产线包含镀锌生产线、喷塑生产线、小件生产线等。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4年或2025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照明设施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或长期租赁厂房面积≥5000m²;月产能≥1000盏;具有LED封装、光学透镜注塑生产线等。(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立投标物资2024年或2025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投标人不属于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二)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五)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谈判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谈判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六)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响应单位提供的谈判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最终以不含税总价计算报价排序。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记录有关情况,对通过审查的所有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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